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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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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彻落实。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月16日

 

 

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1〕28号)、《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降水趋势预测,在对地质灾害诱发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现状

自3月中旬至4月底,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保定监测院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排查,重点针对灾害体特征、稳定状况、变化情况、发展趋势等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对其复活性、稳定性和危险性进行了评估,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重点、防治责任及防治措施。

通过核排查,我区涉及威胁居民区、交通要道及重要建筑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21处,主要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部分区域存在威胁较大的地面塌陷及地裂缝。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和区域

在防灾减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防治理念,把城镇、村庄、医院、学校、集市、养老院、幼儿园、旅游景点、矿山、在建工程工地等人员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作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城和部位。

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中低山区和丘陵区,威胁对象主要为城镇居民和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近年,贯穿我区新建及改扩建的南水北调工程、张石高速、荣乌高速,保阜高速、京赞线等多条国家、省级公路及数条县级、乡村级公路,因受地形限制,部分地段切坡形成人工高陡边坡,改变了原有的力学平衡,使其稳定性变差,汛期受强降水或持续降雨等因素影响下,易发生崩塌、滑坡灾害,影响交通,威胁过往行人及车辆,是汛期山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山区村民建房因受地势所限,削坡以拓宽宅基地建房现象较为普遍,但削坡同时又很少考虑到边坡稳定的因素,往往形成陡坎,加之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汛期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危岩及不稳定松散堆积物很容易发生崩落、垮塌,毁房伤人;另外,我区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开采历史悠久,以建材非金属露天开采为主,在开采过程中往往忽视边坡的稳定性,威胁采矿工人安全。

总之,修路、建房和露天采矿活动引起边坡稳定性变差,另外大量的矿渣堆积在边坡周围,汛期伴随降雨诱发的崩塌、滑坡是山区常见的地质灾害现象,涉及的行人车辆、居民和采矿工人是最容易受灾的对象。

地面塌陷及其伴生地裂缝灾害的发生受采矿方法、上覆岩层厚度及强度、地质构造、过量开采地下水、早期人防工程(地道)以及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近几年里呈上升趋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目前,地面塌陷及其伴生的地裂缝已造成满城区路面变形,出现塌陷坑和地裂缝,尤其在雨季给该区域内的居民生活、车辆行驶带来诸多不便。

三、重点防范期、防范区域及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我区降水集中在6-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0%,大雨暴雨和极端降水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据统计,80%的地质灾害集中发生在此期间,因此7月下旬至8月上旬的主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要集中做好局地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重点防范区域

重点防范区域为满城区刘家台乡、坨南乡滑坡泥石流区。防治重点对象为居民点、学校、重点矿山、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和重点工程设施等。

(三)重点防治部位

村庄、医院、学校、集区、幼儿园、旅游景点、矿山、在建工程和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是防治重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治工作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工作职责,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各乡(镇)政府要将核查、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分解到交通、住建、文旅、教体、应急管理、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一把手”要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村两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把握防治主动权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时期,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和核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再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和巡查。同时, 各乡(镇)政府要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灾情和险情要迅速上报,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更新完善有关数据和信息,对所有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并落实防灾预案,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责任人,及时向受地质灾害成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防灾责任卡和防灾明白卡,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划定警戒线等各项防灾措施,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重点乡(镇)要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突出针对性增强受威胁区内群众处置紧急避险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监督,消除薄弱环节

防汛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巡查、速报、值班预警预报等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区划定、警示牌设立、明白卡发放、群测群防员补贴发放、工作条件保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要不留死角盲区,全面消除地质灾害防治薄弱环节,要将区内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对有证矿山企业要下达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通知书,明确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经审批的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开展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警等工作,重点加强矿山堆渣场以及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区周边居民区、工棚、办公场所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对防灾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各乡(镇)要将在建工程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指导辖区内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工作,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督促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加强对在建工程工地生活办公场所、生产设施,施工现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防灾各项措施,同时要严防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预警信息发布要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先进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在山区农村要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传统方式,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基层干部群众。对于偏远山区、通信能力差的村庄以及在建工程工地,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务必将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到村、到户、到工地;防止预警信息发布出现盲区,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不到位、人员转移不及时,而导致人员伤亡的现象发生。

(四)密切配合,共筑防灾堡垒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密切配合,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自6月1日起,全区要全面启动年度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成功的经验,在预警预报精准度上狠下功夫,努力提高短时临近强降水诱发的预警水平。进一步拓展联络渠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电话、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及时把预警信息通知到责任人、监测人、群众手中,及时的信息流通有利于科学指导各地开展防灾工作。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责,并向社会公告,紧急情况下要协助地方政府快速有序地组织群众撤离避灾,除按要求速报外,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和应急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气象信息,确保相关单位能及时掌握一手天气资料,及时预测预防灾害的发生并及早联系到监测人;水利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和病险水库的防治工作;交通、文旅、住建、教体、应急管理、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防灾信息共享,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五)演练培训,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威胁人员安全的重大隐患点,要积极组织应急避险演练,让群众熟悉掌握避灾信号、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位置,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

要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典型经验做法。以留守老人、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游客等群体为宣传重点、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将宣传画张贴到村庄、学校、建设工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要充分利用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检查等机会,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防灾知识宣讲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努力提高临灾避险能力。

要结合机构和职能调整改革实际,积极探索“乡镇政府统筹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调督促、地质部门技术支撑、村级组织预警巡查”的“四位一体”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大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学化水平。

五、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工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主要单位职责分列如下: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汛前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重点乡(镇)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核查排查,并及时将结果通告至相关乡(镇)和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防灾措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汛期特别是异常降雨时段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指导监督各乡(镇)落实地灾巡查、监测和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防治措施;配合区应急管理部门,为突发地质灾害救援提供应急技术支撑。

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全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规划,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推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统筹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加强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尾矿库(坝)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和综合治理,指导地质灾害应急转移、救援。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并负责指导属地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边坡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的监督以及边坡工程施工期间安全监管。

区水利局:负责做好直接威胁安全的水利水电设施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抢险、救灾等工作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治理等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区交通运输局和养路工区:依职责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畅通,并配合公路沿线地方政府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通报气象监测预警资料和降雨时空分布等信息,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配合落实学校地质灾害的监测、治理工作。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师生、员工避险转移。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辖区内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景区管委会或运营主体,督促责任主体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做好旅游景区的汛期关闭工作,组织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协调广播电视台播报区人民政府防灾工作部署、灾害性气象、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

乡(镇)政府是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附件:1.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2.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2021年保定市满城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系

    4.保定市满城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作如下界定。

1.灾情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险情

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中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附件2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速报范围

发生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要按照不同的时候要求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区委区政府。

二、速报时限

(一)20分钟报告:对于发生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或者出现人员伤亡(失踪)的地质灾害灾情,必须在20分钟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区委区政府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省自然资源厅、区委区政府并抄送区应急管理部门。

(二)40分钟报告:对于发生的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害灾情和险情,必须在事发40分钟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区委区政府电话报告;90分钟内书面报告,省自然资源厅、区委区政府并抄送区应急管理部门。

三、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地质灾害灾情的速报,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附件3

2021年保定市满城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系统

 

序号

地质灾害隐患点位置

地质灾害类型

监测人姓名

联系电话

1

白龙乡北东峪村侯家庄南沟

泥石流

郑小东

13832211953

2

刘家台乡龙居村东坡庄东坡

泥石流

邸增旭

13403327683

3

刘家台乡龙居村卧龙山庄

泥石流

邸增旭

13403327683

4

刘家台乡黄龙寺村龙堂西坡

滑坡

焦春红

1889210288

5

刘家台乡黄龙寺村东傲峪

泥石流

焦春红

1889210288

6

刘家台乡西高士庄村龙洼北坡

滑坡

赵永虎

13803287450

7

刘家台乡西高士庄村小沟

泥石流

赵鹏飞

13653125834

8

刘家台乡西高士庄村龙黄峪沟

泥石流

赵红宝

13400343875

9

刘家台乡车厂村南沟北坡

滑坡

刘文俊

18333244000

10

刘家台乡车厂村主村东坡

滑坡

刘文俊

18333244000

11

刘家台乡车厂村贯子峪东坡

崩塌

刘文俊

18333244000

12

刘家台乡白沙村小西沟

泥石流

赵小国

15175671111

13

坨南乡岭南村西水沟西坡

滑坡

葛满兴

13483275878

14

坨南乡岭南村东水沟东坡

滑坡

葛满兴

13483275878

15

坨南乡岭南村道子沟东坡

滑坡

葛满兴

13483275878

16

坨南乡水峪村张庄西坡

滑坡

李彦青

13931349481

17

坨南乡水峪村张庄西沟

泥石流

李彦青

13931349481

18

坨南乡西赵庄村张庄西坡

滑坡

卢义良

15931439562

19

坨南乡西赵庄村西北沟

泥石流

卢义良

15931439562

20

大册营镇北宋营村

地裂缝

李贵宝

13831223880

21

神星镇马连川村

崩塌

孙辛田

13400357305

 

附件4

保定市满城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钱国伟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小刚  政府办副主任

     代青峰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成  员:李永辉  水利局局长

      赵 鑫  气象局局长

      路卫华  住建局局长

      李国平  卫健局局长

      杜新伟  民政局局长

      刘永茂  交通运输分局局长

      王志会  养路工区主任

      杜合新  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志鹏  发改局局长

      郭永江  教体局局长

      吕占民  文旅局局长

      赵卫青  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兰峰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尤登科  财政局主任科员

      张 磊  满城镇镇长

      张 磊  神星镇镇长

      李 硕  大册营镇镇长

      刘晶晶  白龙乡乡长

      吕 叶  石井乡乡长

      刘晓磊  坨南乡乡长

      鲁丁晨  刘家台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蔡涛兼任。值班电话:707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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