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准入准营“证照联办”新模式

发布:
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时间:
2021-09-23
浏览量 0

审批

“之前听别人说办个《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也得一个礼拜,现在我刚办完《营业执照》,连着这个备案凭证就一块儿下来了,真是方便!国家政策真是越来越好!”日前,李女士在区行政审批局领到《营业执照》和《河北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后高兴地说。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第八项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再需要取得许可,只需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为方便群众办事,区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准入准营“证照联办”的新模式,对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在申请《营业执照》的同时一并出具《河北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真正做到了群众少跑腿、准入即准营。 

 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