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 冀保满城罚决字〔2024〕第7号
- 发布:
-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时间:
-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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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 高红军运输砂石料时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扬尘污染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保满城罚决字〔2024〕第7号 |
行政相对人姓名 (名称) | 高红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 |
法定代表人 | 无 |
立案时间 | 2024年4月9日 |
违法事实 | 2024年4月9日01时47分,我局执法人员刘俊杰、张春雷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满城区兴农街运输砂石料时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
违反条款 | 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五条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577条的规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4月26日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结果 | 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贰仟元整的罚款 |
处罚机关 |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