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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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乡西于河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1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46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25.08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46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8378公顷

(二)范围: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西于河村地、公路;南至:西于河村地、公路;西至:石井村地、西于河村地;北至:西于河村地、公路)

(三)用途:交通场站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an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