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 发布:
- 满城区司法局
- 时间: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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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受理范围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人可以向满城区司法局投诉:
(一)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
(二)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
(三)没有法定依据实施执法行为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
(五)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
(六)行政执法机关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的;
(七)超越法定权限或超出管辖区域执法的;
(八)行政执法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九)其他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违法违纪的情形。
二、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四、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12-7071342
投诉举报邮箱:bdmcqsfj@126.com
投诉举报地址:满城区玉川西路25号满城司法局
附件:行政执法违法违规线索投诉举报登记表
行政执法违法违规线索投诉举报登记表
执法时间 | 执法地点 | ||
执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 □行政确认 口行政强制 □行政裁决 □行政征收 □其他 | ||
投诉人 | 姓名 | 单位(法人) | 联系电话 |
执法人员 | 姓名 | 单位 | 执法证件号 |
姓名 | 单位 | 执法证件号 | |
简要投诉举报事项 | 1.时间、地点、事项 2.执法行为违法违规说明 3.证据材料简述 |
注:此表为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