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最后修订:
2025-01-23
0

依据中共保定市满城区委办公室、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农业农村局职责的通知》满办字〔2024〕23号文件,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简称区农业农村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区农业农村局设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农业管理股、乡村振兴股、畜牧水产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村改革发展股(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股。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起草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局党组、局名义印发文件的审核把关。承担机关安全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机关及其所管理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信访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新闻媒体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及其管理的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农业管理股

负责起草全区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区“菜篮子”建设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检测和调查统计工作。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技、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提出全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三、乡村振兴股

统筹研究全区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协调推进京津冀农业农村协同发展、服务保障雄安新区现代农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承担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开发重大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统筹负责全区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推动农村基础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参与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明建设。负责健全和落实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负责拟定全区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畜牧水产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起草全区畜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起草全区兽医事业、动物卫生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起草全区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器械和饲料饲草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畜禽定点屠宰、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指导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起草全区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全区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五、农村改革发展股(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负责提出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落实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推进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参与推进全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拟订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六、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股

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各级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业项目库综合管理。负责农业项目全程综合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制定土地治理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办公地址:满城区玉川西路政府西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039380

负责人:吝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