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
- 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最后修订:
- 2024-12-27
- 0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市满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1日
保定市满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排部署,扎实推动我区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不断塑造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优势产业提升、标准提升五大行动,推动设备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基本淘汰安全隐患较大设备和不达标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企业2家,火电企业1家,垃圾发电企业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8%;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1.推动设备更新升级。按照“淘汰一批、更新一批、推广一批”的工作思路,推动设备更新升级。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等相关标准,淘汰工业母机、农机、工程机械、造纸等行业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支持光伏、风电等行业更新一批高技术、低能耗、高可靠性设备。在生物医药、电力装备等重点行业适度推广一批先进实验检测设备。着力推进总投资7亿元的5个在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产。(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设备数字化转型。实施“点线面”一体化推进设备数字化转型。“点”上在中小型企业大力推广智能制造装备应用,着力推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物流装备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线”上推进重点产业链数字化协同改造,引导龙头企业加强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千兆光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引领带动上下游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面”上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园区数字化提升,推动重点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全覆盖,加快建设智能工厂。到2025年,推荐1个以上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到2027年,培育2个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重点建设项目。(区工信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绿色装备推广。围绕造纸、电力等重点行业,加快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水泵、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支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的示范和推广应用。支持园区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多元储能、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推动工业余热余能梯级和多能互补综合利用。到2027年,工业重点领域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35%以上。(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设备安全水平。围绕安全、应急、消防等领域开展装备升级改造和配备配置工程,以危险作业岗位无人化为目标,落实“机械化换人和自动化减人”工程,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区工信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动建筑和市政领域设备更新
1.推动建筑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加快更新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逐步推动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推动塔式起重机、装载机、混凝土搅拌等建筑施工设备更新,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为重点,统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补齐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短板。推动污水设施设备更新,
到2027年,完成更新设施设备254台(套、件)。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和提质升级,在农村环卫设备更新方面,2024年新增生活垃圾压缩运输车3台,2025 到 2027 年更新压缩车5辆;在城区环卫设备更新方面,到 2027 年更新生活垃圾清运车3辆。加快推动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改造老旧燃气管网5.95公里,实现动态管理,做到“即增即改”。鼓励企业自主配备PPB级燃气激光检测车辆,提升装备水平和巡检能力。加大供水水厂、加压调蓄(含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强化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到2025年更新改造排水老旧管网4.5公里。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全区公安视频图像前端采集设备累计更新0.13万个以上。(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支持新能源车替代老旧传统燃料车,到2027年,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力争达到300辆,更新重型国六排放货车200辆。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到2027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中新能源比例力争分别达到90%、80%以上。积极推广氢能车辆,2024年力争完成推广氢能环卫车10辆、氢能物流车10辆。(区交通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扎实推进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报废,鼓励使用复式高效、智能高端农机装备,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严格落实农机报废补贴政策。到2027年,累计报废农业机械70台以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推进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提升。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分年度、分步骤有序推动我区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按照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逐步更新置换更加先进的教学及科研技术装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学校结合学科发展水平和科研需求配置相应仪器设施。到2027年,组织实施1个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项目。(区教体局负责)
(六)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更新改造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的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支持完善游客集散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及自驾营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实施一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内设备更新项目,到2027年,全区A级以上景区全部完成智慧化提档升级,文旅场景设备设施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优质产品供给更加丰富,为游客提供更加便利舒适的服务和体验。(区文旅局负责)
(七)推进医疗设备设施更新提升。鼓励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和群众健康需求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支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病房改造,优化病房内部流线布局,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提升二、三人间占比,鼓励具备条件的医院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到2027年,二人间、三人间病房占比达到80%以上。(区卫健局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一)开展车辆以旧换新。强化政策引导,组织优秀车企开展汽车促销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大力开展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管,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车。(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围绕创新消费场景、便利居民消费、完善回收网络三大重点任务,开展家电家具“换新潮”、多措并举“促消费”、扩容提质“强回收”三大行动,全面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结合政府消费券政策,组织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和金融机构加大惠民补贴力度。支持供销社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家电换新活动。(区商务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家居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本地家居家装生产、销售企业进行让利促销,为我区居民在集中装修、团体采购等方面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引导生产企业围绕智能家居等开发新型终端产品,推广智能家居、全屋定制等新型消费场景。(区住建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行动
(一)完善废旧设备产品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力争到2027年建成回收分拣中心,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全覆盖。组织实施回收车辆能上路、回收人员能上门、回收信息能上网的“三上行动”。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有资质的拆解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有序整合小散类回收经营者。引入国内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发挥供销社系统组织网络优势,推进“回收点-中转站-绿色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积极争创国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二手车交易,培育完整的二手车出口交易、整备、检测等上下游配套服务。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回收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风电光伏、动力电池、工业机器人、文化办公设备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鼓励回收企业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形成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较为分散的前端回收主体的引导。支持企业实施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不断壮大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规模。(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生活用纸、电力电气两大特色产业集群向产业数字化、产品高端化、品牌知名化方向发展,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不断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深化全区“4+2+2”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轨道交通、生活用纸、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电力电气等产业链链主企业突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耦合,对全区产业支撑作用明显;食品加工、现代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链产业层级优化提升,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成为引领全区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创建优质品牌。实施名牌产品培育工程,在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名优品牌;在生活用纸、电力电气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生产资料名优品牌。组织头部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博览会等,扩大满城品牌知名度。(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技术创新驱动。鼓励企业开展重点技术装备研发,在部分关键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鼓励支持重点企业与河北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驻保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创新成果转化,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一)加快完善标准体系。鼓励、引导我区能源、电气设备、光伏企业加强与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沟通对接,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与国家标准相配套的省、市地方标准,推动企业技术提标改造。围绕新能源、电气设备、建材、消费品等重点产业,鼓励我区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积极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标准实施应用。积极宣贯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锅炉、电机、水泵、冷水机组、数据存储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标准,以先进标准引领企业设备更新和产品换代。推进工业、生态环境、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等重点领域标准应用。深入开展“服务企业行”等活动,争创国家级、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等各类中央财政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省级相关支持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统筹利用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落实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等政策。积极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符合政策要求的金融机构统筹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积极发挥好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与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支持。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推出更具吸引力的消费信贷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信贷额度。(满城金融监管支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监管力度。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节能监察,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用能产品设备。严把节能审查关,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以及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优先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禁止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生产销售,严厉打击能效水平虚假宣传行为,加强对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的环境监管,避免二次污染。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公共机构要严格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做好节能产品采购工作。(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新建厂房、改造厂区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将区域内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完善废弃物回收运输车辆上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