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科学技术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发布:
- 满城区科技局
- 最后修订:
- 2025-01-24
- 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五)编制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山区科技创新等工作。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冀相关事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国家、省科学技术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的申报组织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正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人事和机构编制、统计、财务、文秘、档案、机要、接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机关网络建设、来信来访、信息报送、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编制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负责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的申报组织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建设。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组织在国(境)外和区内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承办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办公地址: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西路25号区政府西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071148
负责人:王茜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