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检查报告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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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

2021年度财政专项衔接资金

检查报告

据《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试行)》以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安排,财政局监督评价股自2021年11月15日开始对2021年度财政专项衔接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以前年度部分财政扶贫资金资产收益项目2021年度收益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衔接资金

(一)2021年度衔接资金总体情况

根据《保定市满城区关于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编制计划的批复》(满扶贫脱贫【2021】1号)、《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资产收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满巩固拓展办【2021】3号)文件,我区2021年度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共96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6万元(保财农【2020】94号),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万元(保财农【2021】3号),区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576万元,另上年结余结转0.35万元,共计964.35万元;其中,安排用于资产收益帮扶项目851.65万元,教育扶贫项目“雨露计划”资金12万元、“小额信贷补贴”资金0.39万元,对口帮扶资金100万元。

(二)资产收益帮扶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1、2021年10月27日,财政拨付资产收益帮扶项目资金共计851.65万元;

2、2021年10月28日,农业农村局拨付资产收益帮扶项目资金851.65万元,其中:满城镇173万元,南韩村镇85万元,方顺桥镇95万元,神星镇92万元,大册营镇50万元,石井乡80万元,白龙乡54万元,于家庄乡42万元,坨南乡49万元,要庄乡54万元,刘家台乡77.65万元;

3、按照协议各乡镇将此笔款项转账到河北新希望天香乳业有限公司账户,交由该公司使用以获得收益。对大册营、要庄两个乡镇相关资金收支情况、流程、档案进行了抽查;

4、截至检查日,尚未产生本年度收益。

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资产收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满巩固拓展办【2021】3号)文件要求,按流程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指定账户   ,账实相符,资料齐全,拨付及时,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衔接资金违规行为;大册营、要庄两个乡镇账实相符,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拨付及时,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衔接资金违法违规行为。

(三)“雨露计划”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1、2021年,收到财政拨付“雨露计划”资金共计12万元,其中:2021年4月26日,收到6.3万元,2021年9月28日,收到5.55万元,2021年11月12日,收到0.15万元;

2、2021年,发放补助资金共计12万元,其中:2021年4月27日至30日,由民政局发放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学生补助资金6.3万元;2021年9月28日至29日,由农业农村局发放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学生补助资金5.55万元;2021年11月12日,发放0.15万元;

严格按照《保定市满城区关于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编制计划的批复》(满扶贫脱贫【2021】1号)、《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学生补助资金发放表》、《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学生补助资金发放表》、《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情况(变更)说明》,将资金拨付到相应账户,账实相符,资料齐全,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衔接资金违规行为

(四)“小额信贷补贴”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1、2021年11月12日,收到财政拨付2021年前三季度“小额信贷补贴”资金0.38957万元;

2、截至2021年11月15日,农业农村局发放贴息支出共计0.38957万元;

根据《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发放的小额贷款的贴息请示》,将资金拨付到相关账户,贴息情况完全符合政策要求并做出公示,且账实相符,资料齐全,拨付及时,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衔接资金违规行为。

二、以前年度扶贫资金收益分配情况

(一)天香项目

根据《保定市满城区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满扶贫脱贫办【2019】9号)实施程序,按区扶贫办资金使用计划,2019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8.04万元,按照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6人,平均每人4900元交由河北新希望天香乳业有限公司使用,以获得资产收益;该项目从2019年开始实施,至2022年终止,合同期3年,资产收益率为8%;收益结算时间分别为2019年9月25日前拨付一个月收益,2020年9月25日、2021年9月25日前分别拨付当年收益,2022年9月17日前拨付剩余11个月收益;根据检查计划,随机对石井乡、满城镇收益收支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1、2021年10月14日,石井乡收到河北新希望天香乳业有限公司转来2020年9月26至2021年9月25日收益收入3.3708万元。2021年10月28日,石井乡依据资产收益分配台账,以户为单位分配给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合计3.3708万元。

2、2021年9月27日,满城镇收到河北新希望天香乳业有限公司转来2020年9月26至2021年9月25日收益收入7.84万元。2021年9月30日,满城镇依据资产收益分配台账,以户为单位分配给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合计7.84万元。

两个乡镇收益分配账实相符,资料齐全,拨付及时并公示,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收益违法违规行为。

(二)城投项目

根据《保定市满城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满扶贫脱贫办【2020】15号)文件,按区扶贫办资金使用计划,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8.15万元,各乡镇镇按协议将专项扶贫资金转账到保定市满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交由该公司使用以获得收益;该项目从2020年5月28日开始实施,至2023年5月27日终止,合同期3年,资产收益率为8%;收益支付按季度进行,首次支付时间为自协议签订起第三个月月底之前。根据检查计划,随机对南韩村镇、要庄乡2021年度收益收支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1、2021年5月27日、8月26日,南韩村镇分别收到保定市满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来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8月28日两个季度收益1.86万元,共3.72万元。2021年6月1日、9月2日,南韩村镇依据资产收益分配台账,以户为单位分配给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合计3.72万元。

2、2021年5月27日、8月26日,要庄乡分别收到保定市满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来2021年2月28至2021年8月28日两个季度收益1.14万元,共2.28万元。2021年6月28日、9月15日,要庄乡依据资产收益分配台账,以户为单位分配给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合计2.28万元。

两个乡镇收益分配账实相符,资料齐全,拨付及时并公示,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收益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