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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政策与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区别

发布: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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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政策和门诊慢性病中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区别主要有六点。

一是纳入标准不同。

1.高血压的纳入标准。“两病”政策高血压纳入标准只要血压值符合诊断标准或有高血压病史并仍在用药即可;门诊慢性病的高血压还需有病史3年以上和并发症(心、脑、肾损害)。

2.糖尿病的纳入标准。“两病”政策糖尿病纳入标准为有糖尿病症状+血糖值符合诊断标准,或无典型糖尿病症状复查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或葡萄糖负荷后2h血浆葡萄糖异常,并排除应激反应的即可纳入;门诊慢性病的糖尿病还需有病史5年以上和并发症一(心、脑、肾、眼底、周围神经和自主神经、糖尿病足、外周血管病变),或糖尿病症状和并发症二(心、脑、肾、眼底、周围神经和自主神经、糖尿病足、外周血管病变)。

二是用药报销目录不同。“两病”高血压报销药品11种,糖尿病报销药品5种;门诊慢性病高血压报销药品59种,糖尿病报销药品56种。

三是起付线不同。“两病”报销无起付线,门诊慢性病起付线800元。

四是报销比例不同。“两病”报销比例50%,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60%(甲类60%,乙类55%)。

五是年度限额不同。“两病”报销高血压225元/人/年,糖尿病375元/人/年;门诊慢性病每病种1500元/人/年,两种及以上3000元/人/年。

六是适用人群不同。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适用于病情较轻,仅需单纯服用降糖、降压药品即可控制病情的人群;门诊慢性病中的高血压和糖尿病适用于病情较重、有并发症,需采取综合防治措施、联合用药方可控制病情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