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增发国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公告
- 发布:
- 满城区财政局
- 时间:
-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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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计划开展增发国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托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失信情况、熟悉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具备独立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二、绩效评价内容:增发国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1 | 水利局 | 保定市满城区黄龙寺沟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 2850 |
2 | 住建局 | 保定市满城区春晖东路市政综合管网及配套工程项目 | 4928 |
3 | 执法局 | 保定市满城区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 7895 |
4 | 交通局 | 保定市满城区水毁道路重建工程项目 | 9725 |
5 | 农业局 | 2024年满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 | 10527 |
6 | 卫健局 | 保定市满城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灾后重建项目 | 525 |
7 | 自规局 | 保定市满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860 |
三、绩效评价期限:2025年2月24日-2025年4月20日。
四、预算控制价:7万元以内。
五、比选时间:请符合资质的意向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5点前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信用情况(信用中国查询打印盖章)、报价单、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评人)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以往绩效评价业绩案例等相关资料报送至满城区财政局309,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zjjdk1@163.com。
我局询价小组将综合考虑采购需求、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相当且报价最低等因素,货比三家确定受托机构。
联系人:张晓静;联系电话:7131121
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