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2025年3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
- 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
- 时间:
-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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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3日我单位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保定利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光伏焊带1200吨(互联条)、汇流带600吨建设项目 | 满经开经环表字〔2025〕04号 | 2025年3月3日 |
附件为环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