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发布:
- 满城区财政局
- 最后修订:
-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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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和执行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参与拟订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财政政策、法规,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财政工作;编制年度区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汇总全区财政收支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各项财政收入、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彩票监管工作。
(四)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指导、管理、监督各乡(镇)财政收支和区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拟订和执行国库集中统一收付制度;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五)承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和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清查、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建立完善资产台账;负责国有资产报表的汇总、分析上报;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六)办理区级财政和各类经济发展支出、区属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实施监督;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障支出。
(七)监督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
(八)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向金融组织贷款以及贷款的借、用、偿还的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负责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监督指导。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与修改;负责管理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督办领导批示件;负责全区财政信息和法制宣传;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物资、房产、基建等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股
分析预测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编制年度政府预算草案和汇总部门预算;负责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和收支预算的调整;负责预算指标的录入管理和政策制定,统一办理预算追加(减)事宜;研究拟订全区财政管理制度和区对乡(镇)预算管理体制,对区与乡(镇)预算管理体制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拟订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负责办理市对我区的转移支付,办理与市财政的体制结算;研究拟订区对乡(镇)转移支付制度,办理区对乡(镇)的专项补助、税收返还及年终体制结算;负责区对乡(镇)预算往来资金的管理和调度;研究拟订全区财政分配政策;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原则、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编制部门综合预算;负责部门预算的部署审核、汇总草拟和批复;负责预算的追加(减)经费的调查、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强化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承担与区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三)监督评价股
负责全区专项资金监控系统平台的日常管理、监督,负责牵头组织迎接上级检查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职责;协调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负责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拟订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规定和制度;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组织对本级和下级预算部门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国库股
负责本级预算执行的协调和预算内、外资金执行指标的审核、资金的拨付与核算;负责各类政府性基金的核算管理;编制全区财政收支旬报和月报,并负责预算执行分析;负责国库账户的管理和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审批、开设、管理及建档工作;牵头审核汇编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负责总预算会计制度建设有关事宜;负责指导全区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及行政和事业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化工作;研究和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集中、统一管理各预算单位在指定的专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集中支付账户,集中办理各预算单位资金的收付业务;结合相关业务股室加强资金的审核支付业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五)综合股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拟订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办法;负责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区财政票据;负责区直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征收预算工作;负责全区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征管等上缴财政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入库工作;负责部门(单位)贯彻落实非税收入收缴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农业农机保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
(六)农业股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研究财政支农政策和农业财务管理办法;研究农口部门(单位)预算支出改革,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农口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的分配和监督;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一卡通”等工作;负责农村一事一议等有关工作。
(七)会计股(国有资产管理股)
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令、规章,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国家的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确定采购目录范围和采用方式,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查处国有资产流失和管理中的违纪案件;负责组织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产权变动、产权注销、纠风调处等,并提出资产处置意见报区政府审批;负责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统一管理区人民政府存量土地和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办公地址:满城区玉川东路16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负责人姓名:尤登科
联系电话:7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