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发布:
- 满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最后修订:
-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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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发展;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综合执法,维护文化市场秩序,落实文化广电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二)文化广电股
(三)旅游文物股
办公地址:保定市满城区南北街207-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060696
负责人:要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