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媛媛)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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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 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 或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登记 证明 | 张媛媛 | 2012506 | 房产抵押权 | 满城区育才街城建小区5号楼2单元501室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4)冀0607执恢363号之一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