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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
满城区水利局
时间: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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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聚焦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依法全面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完善依法行政法规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水利局依法行政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区水利发展改革大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建设法治水利机关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水利部、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统筹协调,强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全面推进河道管理专项整治。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将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维护和捍卫核心的实际行动,有力保障了河道打非工作有序稳步推进。一年来,我局印发《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飓风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打击河道非法盗采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文件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整合全区水行政执法、各级河长和巡河员的力量,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的巡查管控。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77人次,执法车辆458台次,巡查河道约16689.5公里,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规范招投标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严格按照《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依法对应进行招标的涉水项目进行招投标工作。通过招标核准,核定招标代理机构、拟投标单位资质、标段划分等步骤,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网”等平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所有招标活动均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项目主管单位接受纪委、财政等部门的行政监督。通过规范招投标行为,有效地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协调有关各方,为施工企业创造优良环境,保障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健全决策机制,确保依法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了局内部决策制度和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会同法律顾问,对《权责清单》《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与河北满星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律师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薛赢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涉水相关事件的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扎实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和数据补录工作。按照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互联网+监管工作通知要求,我局共向省水利厅认领监管事项11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11项,监管行为覆盖11项。截至目前,已按照区审批局的要求,全部完成了我局监管事项的认领、清单编制和监管行为补录等各项工作。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保定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落实方案>》,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了自查和总结,对推进三项制度的执法建设有了较大作用,确保了“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坚持主动出示相关执法证件, 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规范执法用语。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并加强培训,提高了法制审核队伍业务素质。目前我局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4名,超过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按要求购置安装信息软件,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配备了专门办公室、办公电话、专职人员以及专用的计算机和扫描仪。一年来,共向省“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起。

(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全区统一安排,结合机构改革要求,我局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上报区委编办。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按照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制订了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一细则”和抽查工作计划。共制定抽查事项1项,今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100%,抽查率3%,完成了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在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有效规范了水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了执法公平、执法公正。

三、强化宣传,扎实开展法治教育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采取在室外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明白纸、摆放宣传展板、电子显示牌滚动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共组织130余人开展水法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期间共解答现场咨询12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560多份,并在人民网、学习强国、满城新媒体等平台进行了宣传报道。同时,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的普法责任制。水政监察大队牵头,建立了学法制度,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的普法责任制,营造了深厚法制宣传氛围。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刻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等一系列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水利”力量。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