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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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登记证明

河北诚跃典当有限公司

冀(2022)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622号

房产抵押权

满城区工业路北侧粮食局住宅楼10号楼4单元502室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4)冀0606执3680号

2

不动产权证书

杨雪梅

冀(2021)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2707号

房产所有权

满城区工业路北侧粮食局住宅楼10号楼4单元502室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4)冀0606执3680号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