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林业和草原)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最后修订:
-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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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林业和草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管理方式 | 政策依据 | 标准 |
6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冀财综〔2012〕9号,冀财税〔2016〕25号,财税〔2022〕50号,省税务局通告〔2022〕3号,财税〔2023〕9号,《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省政府令〔2024〕第7号修订) |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