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
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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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在外地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保定馨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一、基本情况:我局于2022年3月14日收到保定市竞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竞市监案移〔2022〕1号),在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标称生产者名称为保定市冠香居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名称“芝麻花生酱”产品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Q/GXJ0002S-2020《坚果籽仁酱》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过复检同样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HR20211020811、NO:CF0515914-2021F,该“芝麻花生酱”产品是保定馨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保定市冠香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

二、处置情况:保定馨冠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及《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从轻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贰仟玖佰壹拾陆元整。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

三、复核情况:保定馨冠食品有限公司针对检验报告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并于2022315日向保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2022年316日,保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并抽取该厂芝麻花生酱(300g/瓶)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黄曲霉毒素B1符合Q/GXJ 0002S-2020要求,复查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