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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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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保定市满城区坨南乡卫生院因保管不善,将保满国用(2001)字第13062105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保定市满城区坨南乡卫生院

2022年 3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