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告

发布: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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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第一批资金已经下达,按照《保定市满城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购机户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现通告如下:

一、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小型机械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日,以发票日期为主。牌证农业机械及其他机具自2022年5月5日开始受理,牌证机械以行驶证、登记证书编号先后顺序为准,优先补贴往年购机户。

二、农机购置补贴步骤: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投档信息录入、购机者手机APP自行申报、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购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社保卡、购机发票到区农业农村局提交材料并签字

三、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影响,当年未享受补贴购机户仍可在年度内第二批资金或下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后优先进行申报。

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分档名称、补贴标准可登录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查询,亦可到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咨询。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公职人员不得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办理地点:工业街农机安全监理站院内,咨询电话:7039355,7073055。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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