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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定市满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的解读

发布:
满城区司法局
时间:
202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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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民主参与、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是指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工作的需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或者废止以及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等意见的活动。

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适用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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