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满城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明细表(乡、村级)》的解读

发布:
保定市满城区政府
时间:
202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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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9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定市满城区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并进行了网格划分,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承担网格内的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二级网格长由乡镇长担任;以村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行政村,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网格内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三级网格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副网格长由村主任担任。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将保定市满城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进行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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