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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满城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满民案字〔2022〕第4号 )

发布:
满城区民政局
时间: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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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相关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的定义

农村留守老年人是指子女因外出工作、务工或经商等原因,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半年以上,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空巢老人包括独居老人,空巢老人是子女离家后的中老年夫妇。

独居老人不仅子女离家,而且丧偶,是比空巢老人更弱势的群体。

二、我区基本情况

截止到5月份,我区录入系统的三种老人为0。每年下半年我局都会通知我区11个乡镇对辖区内所有老人进行排查,乡镇均未发现三中老人的存在。根据乡镇报送数据我局还将进一步关注相关发展。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系统信息。从2016年开始,我区对农村老人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摸排,掌握了辖区内出现过的农村留守老人的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情况,建立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并录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制度及队伍建设。为了照顾好农村留守老人,为了防范留守生活安全风险,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为服务内容,以防范冲击社会道德为底线,我区健全和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每年我局都下发《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要求乡镇、村委会建立以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建立《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保障对留守老年人每人每天探视1次;在本村范围内,按照村民小组分布组建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队,由3—5名村民构成,保障每个村民小组内,对留守老年人每周探访1次以上。探视或探访期间,如发现留守老年人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或生活不能自理,村民委员会要尽快联络留守老年人的子女或家人,并组织亲属或邻里应急照护留守老年人。

(三)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志愿服务体系,完善志愿服务信息网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动员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与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为留守老年人开展义诊、助餐、娱乐、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

村民发现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时,及时向村委会、乡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报告,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实施关爱救助。

四、养老行业发展

我区养老服务机构6家(2家公办,4家民办),14家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1家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84家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机构内均有医疗设施、娱乐设施、康复设施满足老人们需求,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内提供各项上门服务、娱乐等服务,农村幸福院如果不能满足或者达到服务要求,我区6家养老服务机构均承担着“兜底”功能,均可有村委会提交申请,乡镇上报我局接收安排进入机构保障生活。

我局会时刻关注农村老人及养老服务这块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幸福美满。

202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