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保定市2026年度第90批次建设用地)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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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镇北马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6年度第90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北马村地;南至:东马村地、北马村地;西至:北马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北至:东马村地、东马村道、北马村地、北马村道)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见附件1)。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排水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8.788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8.7884公顷,其中耕地5.1255公顷、非耕农用地3.662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270万元/公顷(18万元/亩),计2372.868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涉及青苗、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以户籍和土地权属认定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保定市满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满政发〔2023〕1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0%,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费1186.4340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满城镇北马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满城镇人民政府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2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anche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史少博 联系电话:0312-7196607 地址:保定市满城区满城镇人民政府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