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07-14
- 0
各山区、半山区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保定市满城区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2023年第12次常务会(总第61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
保定市满城区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河北省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省、市要求,立足打早打小,2023年9月30日前,在全区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建设7支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7支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在六盘山国有林场建设1支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行政村建设83支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按照每900亩有林地不低于1人、每2000亩草地不低于1人的标准,建立护林(草)员队伍。
二、队伍建设要求
(一)森林草原消防队伍
1.每个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组建1支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人数不少于10人。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做好携装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值班备勤等,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快速反应,打早打小。乡(镇)专业队伍同时也是本辖区内自然保护地的专业队伍。
2.每个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组建一支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以乡(镇)干部、职工为主体组建。负责携装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配合乡(镇)专业队伍做好火情早期处置。
3.每个森林草原防火重点行政村组建1支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人数不少于15人,以村“两委”干部、青壮年护林员为主体组建。负责携装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配合做好火情早期处置。
4.六盘山国有林场组建1支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人数不少于7人,采取公开招录方式组建。负责携装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值班备勤等,做好林场区域内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
(二)护林(草)员队伍
按照每900亩有林地不低于1人、每2000亩草地不低于1人的标准,进一步健全充实护林(草)员队伍。负责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对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巡山护林,管理野外用火,制止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控制火种进入防火区;及时报告火情,积极参与火情早期处置;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三)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
继续加强12个固定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建设,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设置临时检查站,基本实现进入林区草原的主要路口、沟口、卡口全覆盖,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派驻专人值守,按照“四不放行”原则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
三、建立火情早期快速处理机制
(一)火情早发现早报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应用林火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地面巡护等“天空地”一体化手段加强火情监测。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护林(草)员要落实网格化防火巡护。发现火情要按程序第一时间报告火情位置、起火原因、火场植被、风力方向、损失等情况。
(二)村级15分钟响应机制。护林(草)员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开展处置。村委接报火情后,15分钟内组织本村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开展早期处置。
(三)乡级30分钟救援机制。乡(镇)接报火情后,立即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30分钟内组织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护林(草)员开展早期处置。同步通知周边乡(镇)政府,组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开展增援作业。
(四)强化协调联动。进一步修订乡村两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做到上下衔接,确保遇有火情能够协调联动,高效处置。
(五)守牢安全底线。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的安全常识、技能学习,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紧急避险训练和实战演练,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四、队伍管理
(一)管理体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护林(草)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调用。乡(镇)负责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建设管理和护林(草)员的监管调用,乡(镇)半专业队伍接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的调用指挥。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乡(镇)专业队伍除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外,要接受属地乡(镇)政府调度指挥,参与洪涝、地质灾害、事故灾难等救援工作。
(二)规范管理。加强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要落实营房、物资库和防扑火装备,有稳定的经费保障。专业队伍人员应相对固定,防火期24小时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做到组织严密、训练有素、装备齐全、反应迅速。
(三)培训教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和相关乡(镇)分别制定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护林(草)员队伍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乡(镇)专业队伍要参照《全国林业和草原系统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训练手册》,加强巡查巡护、火情报告、防灭火技能、火场紧急避险、安全知识等培训教育。
(四)检查监督。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加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的检查监督,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宣传,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推动乡村一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市要求,区政府负责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成立工作专班,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应急管理局、人社局、财政局和各防火重点乡(镇)配合,确保按建设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二)给予经费保障。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用足用好现有政策资金,对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三)明确职责分工。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加强督导检查,9月底前完成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情况验收评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具体推进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建设。各有关乡(镇)要整合现有人员、装备和物资储备,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抓好推进。凡是贯彻落实不到位的,省、市将通过通报、约谈等督促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装备标准
2.保定市满城区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重点行政村名录
3.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装备标准
一、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装备标准
(一)宣传装备:手持扩音器不少于2个。
(二)通信装备:值班电话1部、车载台1部、对讲机不少于3部。
(三)防护装备:扑火服(含防火头盔、防火手套、防火鞋、逃生面罩)、作训服、棉大衣、挎包、水壶、毛巾、手电筒等每人1套。急救包1个(定期更换)。
(四)侦察装备:无人机1架,望远镜1个,执法记录仪1个,地形图、林相图1套。
(五)灭火装备:高压细水雾炮(或脉冲水枪)2台、风力灭火机5台、油锯3把、组合工具2套、二号工具20把、便携式灭火器(灭火弹)10个。
(六)基础设施:每队落实办公室、宿舍、食堂、装备库、训练场地等。
二、乡(镇)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装备标准
(一)通信装备:对讲机5部。
(二)防护装备:扑火服(含防火头盔、防火手套、防火鞋逃生面罩)每人1套。
(三)灭火装备:风力灭火机5台、油锯5台、二号工具30把、铁锹15把。
三、村级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装备标准
(一)宣传装备:手持扩音器3个。
(二)防护装备:扑火服(含防火头盔、防火手套、防火鞋、逃生面罩)每人1套。
(三)灭火装备:风力灭火机2台、油锯2台、铁锹15把、二号工具15把。
四、护林(草)员装备标准
(一)宣传装备:手持扩音器每人1个。
(二)防护装备:扑火服(含防火头盔、防火手套、防火鞋、逃生面罩)每人1套。
(三)灭火装备:二号工具或铁锹1把、便携式灭火器1个。
五、固定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装备标准
固定防火检查站做到有固定房屋及生活设施、登记台账、火源火种探测仪、火种收缴箱、防火明白纸、森林草原防火码、监控摄像头、防火宣传语音杆或喇叭,配备二号工具、铁锹等简易灭火工具和通信工具。
六、乡村两级森林草原防扑火物资储备标准
全省所有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街道)、村建设森林草原防扑火物资储备库,除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已配备装备外,要按照乡(镇)不少于40人、村庄不少于20人标准储备森林草原防扑火物资装备。
附件2
保定市满城区森林草原防火重点乡(镇)、重点行政村名单
序号 | 防火重点乡(镇) | 防火重点行政村数 | 防火重点行政村名单 |
1 | 满城镇 | 12 | 韩佐村、李佐村、郑佐村、柳佐村、吴庄村、韩庄村、抱阳村、北陵山村、南陵山村、谒山村、陶佐村、杨佐村 |
2 | 神星镇 | 18 | 西峪村、东峪村、神星村、石家佐村、石板山村、大楼村、小楼村、南峪村、中峪村、太平庄村、马连川村、荆山村、魏庄村、翟家佐村、李家佐村、玉山村、市头村、寺角村 |
3 | 大册营镇 | 5 | 岗头村、西村、上紫口村、下紫口村、大册村 |
4 | 白龙乡 | 12 | 白堡村、北水峪村、南水峪村、钟家店村、大坎下村、北东峪村、野里村、训口村、东龙门村、西龙门村、李庄村、巩庄村 |
5 | 石井乡 | 10 | 石井村、东土门村、西土门村、苑庄村、协义村、东于河村、西于河村、永安庄村、尉公村、章村 |
6 | 坨南乡 | 17 | 岭西村、水峪村、支锅石村、好善庄村、西赵庄村、曹家峪村、东赵庄村、北赵庄村、洛沟村、杨家庄村、坎下村、黄山村、北峪村、岭南村、北台鱼村、坨南村、新建庄村 |
7 | 刘家台乡 | 9 | 慈家台村、东高士庄村、刘家台村、西高士庄村、黄龙寺村、长角台村、白沙村、车厂村、龙居村 |
合计 | 83 |
附件3
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护林(草)员队伍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核批准后,报省、市林草主管部门备案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田晓波 | 5月25日 |
2 | 按照重点防火乡(镇)、村名单和每个乡(镇)不少于30人、村不少于15人的标准,完成乡村两级半专业队伍组建,队伍名单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备案 | 满城镇、神星镇、大册营镇、白龙乡、石井乡、坨南乡、刘家台乡 | 各乡(镇)乡(镇)长 | 5月31日 |
3 | 根据各乡(镇)森林草原面积,核定护林(草)员总数,结合现状,完成不足人员的补充选聘,签订聘用协议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重点乡(镇) | 田晓波 各乡(镇)乡(镇)长 | 6月30日 |
4 | 参照县级专业队伍招录选拔标准,完成乡(镇)专业队伍集中招录工作 | 人社局 | 毕瑞新 | 7月31日 |
5 | 按照乡村两级消防队伍建设标准,测算人员装备、车辆、食宿、营地建设等费用,落实区财政保障,采取政府集中采购等方式配备到位 | 财政局 | 李文利 | 7月31日 |
相互配合完成营地选址,做好营地建设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重点乡(镇) | 田晓波 各乡(镇)乡(镇)长 | ||
6 | 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对乡村两级半专业队伍、护林(草)员队伍进行全员培训 | 满城镇、神星镇、大册营镇、白龙乡、石井乡、坨南乡、刘家台乡 | 各乡(镇) 乡(镇)长 | 7月31日 |
7 | 参照《全国林业和草原系统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训练手册》,对新入职专业队员开展不少于30天的集中培训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应急管理局 | 田晓波 晁晓峰 | 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