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开展高端会计人才(第二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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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乡镇、经济开发区及有关单位:

根据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第二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方案》有关规定,决定从2024年起举办保定市第二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共选拔35人。现将考试、选拔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国企高层财会人员、大学院校中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以上的中青年教师、财政系统的中青年骨干以及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会计工作者。

二、选拔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会计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企业类为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为业务骨干)。

(三)行政事业类为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或取得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财务负责人优先)。

(四)院校类为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或会计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从事财务会计教育及学术研究工作3年以上,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或具有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且从事财务会计教育及学术研究工作1年以上。

(五)财政系统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财政工作3年以上(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优先);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且从事财政工作1年以上。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

对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省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有较大影响力、近3年来业绩突出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被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

三、申报程序

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由市财政局会计处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报名人员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报名,报名时可登录微信公众号“保定会计服务”,找到《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端会计人才(第二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后,下载附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保定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请表》并交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所有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交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由县(市、区)财政局统一收集后报市财政局会计处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二)笔试。初审合格人员由市财政局电话告知,市财政局将委托中国财经出版社培训中心命题,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集中笔试。考试范围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阅卷,根据申报人员笔试成绩及申报材料综合审核情况,按照最终选拔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为20分钟,由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命题,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

(四)确定培养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权重60%、面试权重40%的两项成绩合计,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入选人员将由市财政局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告。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保定会计服务”。

四、培养方式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时间为3年。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每年2次(上下半年各1次)集中学习培训,地点为中国财经出版社培训中心培训基地,时间为7-8天,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省内外考察等方式进行。培训期间,由协作单位提供自学书目、赋予课题项目和网上及现地辅导等,做好跟踪在职学习。学习结业后,由市财政局和培训机构联合发放结业证书。

五、人才评价使用

(一)取得高端会计人才证书的可进入会计继续教育和财政基层培训师资库,承担教学培训任务;向市直单位及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等。

(二)推荐申请上级及市本级会计科研课题;优先聘任为会计工作咨询专家,参加上级举办的研讨交流活动。

(三)优先推荐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工作,优先推荐参加上一级会计职称考试和评选。

(四)建立表彰制度。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表彰办法和河北省会计人员表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中,获得《保定市高端会计人才证书》将作为一个重要评比和考核条件,给予肯定。

(五)每期学员无论是否取得《保定市高端会计人才证书》,凡是按要求参加当年培训的,视同参加了会计继续教育。

六、培养费用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师资、教材及管理费用等由财政预算支出。培训承办单位向参训人员收取适当的食宿费,所收取的住宿费由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负担,伙食费由培训人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

各县(市、区、白沟)财政局、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请报名的组织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报名资格条件等相关资料,推荐最优人员参加选拔培养,并努力为高端会计人才的学习培养和成长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必要支持。

联系人:刘国良  郭海峰  联系电话:5176536/5176535

邮  箱:baodingkj001@163.com

 

附件:  1.保定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请表

     2.各县市区报名点咨询设置情况表

     3.保定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表

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5日



附件1++保定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报表

附件2++各县市区报名点咨询设置情况表

附件3++保定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