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东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轧花厂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
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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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东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轧花厂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予公布,公示期为7天,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如不服本决定,被征收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保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部门联系人:赵文静 联系电话:7130028)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东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轧花厂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2.城东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轧花厂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补偿方案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东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轧花厂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关于城东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轧花厂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