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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基层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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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基层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方案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快推进全区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根据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和合理配置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紧急通知》(冀土领办〔2018〕9号)、《保定市关于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和合理配置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实施方案》和《保定市基层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全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底数和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疾病传播。

工作内容(一)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二)建立完善全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的管理。

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要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加强督导考核。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的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二)加快建设进度。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运营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2019年5 月底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实现医疗废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全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积极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卫健局和生态环境保护局要适时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督导,确保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按时完成(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适时召开多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或联合监督检查,发现涉及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通报,依法查处,需移送公安部门的要及时移送。(四)落实监管责任。卫健局、环保分局、交通分局、公安分局要结合法定职责,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工作,建立交接登记、培训、收集人员的健康检查、清洗消毒等管理台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防控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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